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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2-22
尊敬的客户: 日前,公司就有关客户提出的涉及到物流,年度货款结算等有关问题进行解答。
一、发货签收单有什么作用?
答:发货签收单是公司发出货物的简单明细。于客户而言,可以清晰明了的看到所收到货物的数量,品类等信息,也是广大客户产品入库、入账、建立采购台账、应对相关部门检查的进货凭证;对公司来讲,是客户收到货物的反馈。
二、如何让客户及时取得客户发货签收单?
答:公司每发出一批商品,会附有相关货物的发货签收单,客户收到货物后要及时向物流索要发货签收单并签字确认,一份自己留存,一份返还给物流。
三、取不到发货签收单有什么法律风险?
答:如果客户取不到发货签收单,也就没有建立采购台账的依据。如果采购台账建立不正确或不规范将要面临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。 附相关法律条文: 最新的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(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)第五章第十二条:农药经营者应当将农药经营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,并按照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规定,建立采购、销售台账,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,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,科学推荐农药,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、使用方法和剂量、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,不得误导购买人。 最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八条规定:“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,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”: (一)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、销售台账制度; (二)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、食用农产品、饲料等; (三)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; (四)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。可见,只要农药经营者违背这四项规定之一的,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。 以上法令可以看出农资经营者(厂家、经销商、零售商)必须建立清晰正确的采购、销售台账,否则将要面临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,更严重有可能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。
四、如何与贵公司对账,有几种途径?
答:1、通过搜索公司微信号:yclm13805102201,或者搜索公司微信绑定电话:13805102201添加公司微信号。每年公司微信账号分上半年、下半年两次向客户发出对账单。 2、如果客户有个性化需要对账单,可随时向公司索要。 3、向负责为你服务的业务经理索要,另外每年结算账务时,业务经理也会向客户提供货物对账单。
五、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公开透明吗?
答:公司面向全国销售,产品价格公司统一出台。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询问相应销售部长或者销售总监,另外公司设有专门的销售电话(0515)8871-9678 8871-9481。还可以向公司微信账号反应所遇到的情况。
六、公司销售的产品有税务发票吗?
答:按照国家规定,公司每发出一批货物都会开出税务发票,以邮寄或由为你服务的业务经理提供,也可以提供电子发票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。
七、如果收到货物后,发现缺货、货物损坏怎么办?
答:首先拍下照片或者视频作为证据,在交货签收单上注明,及时联系为你服务的业务经理说明情况,发出相关视频、图片。确认是物流问题,公司会对物流作出相应措施,并补偿客户损失。
八、贵公司的货款如何结算?如何汇款?
答: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的年度结算是从每年的11月1日开始到下年的10月31日为一年度,要求业务经理在每年的10月31日之前结清货款。 盐城利民有固定的银行账号,公司规定销售人员个人不得收取客户现金或其他形式的电子转账。客户应使用与经营名称相一致的账号向公司汇款;如有通过个人名义汇款的,应由在公司备案的汇款人(或账户)汇款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以规避资金风险。